2020年底,三门峡发电公司推行全员考核,相继出台了科级干部、机关工作人员和技术技能人员考核试行办法;2021年底,三门峡发电公司结合实际,对试行了1年的年度考核办法进行更新和修订。
——修改重点之一:严格对标中央最新精神。“党管干部;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;事业为上、公道正派;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客观全面、简便有效;考用结合、奖惩分明”是2019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》规定的考核工作原则,也成为《三门峡发电公司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》明确的工作原则。
严格对标中央精神,是三门峡发电公司修订年度考核办法的基本遵循。为此,新的考核办法在考核内容上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,在评判标准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,如明确“受党纪、政纪和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,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,工资待遇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”。
——修改重点之二:落实事业为上。事业为上的考核理念体现在重大贡献奖励与降等处罚的制度设计上。此次修订在制度上明确了:积极主动参加三门峡发电公司援派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且表现优异的,经三门峡发电公司办公会研究,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;机关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,调出机关岗位。
事业为上的考核导向确保了工作实绩对考核结果的绝对影响力,激励引导广大员工以更好的状态、更实的作风履职尽责、干事创业。
——修改重点之三:增加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得分。一年来,三门峡发电公司对全体干部职工采取的是一种综合考核,全面评估的办法,共包括业绩和测评两部分,采取单位(部门)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与干部职工年终测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,其综合考核分数按权重比例计算得出。此次将单位(部门)年度部门责任纳入是修改年度考核办法的亮点,也旗帜鲜明的树立了事业为上、注重实绩的干部职工考核导向。单位(部门)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相结合,层层明确责任,确保了目标任务的落实,充分调动了责任性和主观能动性。
——修改重点之四:增加服务对象评议。结合三门峡发电公司实际,根据部门的工作性质、服务对象范围,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之上,新增加服务对象评议。首次让二级单位的代表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、履职情况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评议打分。“服务好不好,服务对象说了算!”新增服务对象评议,目的是规范机关行政管理和服务,提升行政效能,把机关建成规范、标准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,实现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;而开展服务对象评议工作,目的是接受职工监督,更好地改进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。
年度考核工作是三门峡发电公司党委加强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,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,新时代、新形势下对考核办法的修改,将使年度考核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活力,为三门峡发电公司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!(练强 翟叶潇)
责任编辑:华夏炎 审核:刘小飞